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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推廣不是騙人的,但是也有騙子公司,既然已經離職,可以換一家別的工作。
由于競爭激烈,各個公司也想盡辦法擴大自己的影響,因為只有玩家多了,公司才可獲得更加多贏利。許多公司開始招聘專職或兼職的網絡游戲推廣員。他們負責向朋友推薦某一種網絡游戲,發展的“下線”越多,“下線”玩游戲的時間越長,游戲推廣員的收入就越高。
擴展資料
游戲推廣專員要知道玩家的需求在哪里,多跟玩家溝通。關注玩家溝通群,及時答復,這本是手游推廣工作人員的工作之一,只是有的人把這當成任務,有的當成提高游戲理解的渠道。
善于引導玩家,引導玩家這一項,是需要手游推廣員在可以熟練完成游戲核心工作之后后,才可更加好地完成這一項工作。通過“公會”模式以及專業話術引導,讓玩家在完成消費的同時,也擁有更加好地游戲體驗,綠色、健康、可持續的進行手游推廣工作。
在網課前播放廣告,或在網課中播放廣告,屬于經營者提高營收,增加盈利的一種經營模式。但再熱衷于賺錢,也不能不顧及未成年人的正當權益,打著“免費網課”的名義播放網游廣告。要知道,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制力差、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強。在一些極具誘惑力廣告的誘導下,極易有樣學樣,陷入網游不能自拔。而且,有了“網課”作掩護,家長和老師都會認為孩子在上課,進而放松監管。從這方面來說,在“網課”中插播網游廣告的做法是給家長和未成年人“挖坑”。
因而,不在“網課”中插播網游廣告,理當是App運營者和廣告經營者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更是其法律義務。廣告法明確規定,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在有正常判斷能力的人來看,很多網游顯然有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此,App運營者不可能不知道,廣告經營者不可能不知道。那么,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顯然是鉆到了“錢眼里”,拿未成年人的未來和身心健康來牟取不當利益。根據廣告法規定,針對此類行為,除沒收廣告服務費用外,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其實,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在專門針對學生的網絡課程中屏蔽網游廣告并非難題。如完全可以采取大數據技術篩查所有的網絡課程等針對未成年人播放的視頻,并篩查、剔除可能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再者,既然一些互聯網平臺可根據“算法”精確地向閱受眾推送廣告,其為何沒有能力屏蔽這些廣告?可見,不插播網游廣告并非難為,而是不為。
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包括商家在內的全社會的責任。如果陷入網游不能自拔,極有大可能毀了未成年人的大好前程。以犧牲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代價來牟利的行為既違法又可恥,借助“網課”插播網游廣告的暗度陳倉更是可惡。那么,監管部門顯然不能裝聾作啞,而應果斷查處,嚴肅懲戒。擁有強大技術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及App運營者更應自覺擔當,少利用技術作惡,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外部環境。